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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暑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

来源:通知公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08

根据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属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安全工作

校属各单位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暑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细致的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于暑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办公室、机房、学生宿舍、食堂、仓库和教学、科研、基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对假期停止使用的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应做好断电、停水、停气,做好门窗封闭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防盗措施,指定专人看护重要设备,保管贵重物品,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检查消防设施、安全应急通道;对于危险场所,要张贴警示标识,做好必要的围挡、隔离及防护措施。

三、加强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协调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处理各类案件、事件,督促检查护校值班值勤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保证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负责人对所在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无论何时发生事故,都必须及时准确向学校值班领导、主管领导和总值班室报告。

四、遵守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放假期间,组织集体活动需在本单位做好备案,备案后方可组织外出;多部门联合组织的活动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组织部门要做好安全预案,谁批准,谁负责。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和门禁管理,确保校园秩序。

五、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假期的安全生产 (教学、科研、社会实践、实验、基建、饮食) 工作,要掌握本单位假期工作情况,对假期仍在运行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要对假期按教学计划进行的外出实习、社会实践、考察等活动要有备案登记,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由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要认真做好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和保障工作;要规范安全生产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各负其责,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特种设备、各类贵重物品和仪器的安全管理和值班看护;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加强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要认真检查报警器、监视器等防范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技防”设施正常有效工作;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严防师生假期交通、溺水等安全事故,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以及安全防范工作;曲江校区、莲湖校区及后勤处要加强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体育教学部要加强假期运动场馆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基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而发生生产事故、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将按西安理工大学《关于稳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西安理工大学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