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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来源:教学制度 编辑: 西理小马 发布时间:2021-09-22

      为一步提升学院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切实改善教学效果,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的分类和参加人员

1.集体备课分为教研室全体教师集体备课、教研室内部授课团队集体备课和跨教研室的合作课程团队集体备课;一个学期有两人以上任教的课程,原则上要求开展集体备课。

2.教研室负责人负责召集组织本教研室的集体备课,授课小组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小组的集体备课;教师需要参加所在教研室集体备课,授课小组成员需参加授课团队的集体备课。

二、集体备课的内容、目标和形式

1.集体备课内容原则。坚持“三备”“三定”“三统”原则,三备是指备教材内容、备授课对象、备教学方法;三定是定备课时间、定备课内容、定主题发言人;三统是指统一教学目标和内容、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和考核要求。

2.集体备课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和内容,形成统一的参考教案;要集中研讨教学共性问题,促进各门课程有效衔接;要集中学习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贯穿融入教学,充分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时效性。

3.集体备课形式方法。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备课,如会议学习、新进教师试讲、骨干教师示范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说课、集体听课等形式,同时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集体备课,提升集体备课效果。

三、集体备课的时间安排和实施

1.时间要求。集体备课一学期不少于 2 次,一般应在学期初制定备课计划并上交学院教学秘书处;教研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集体备课频率并上报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

2.实施步骤。每次集体备课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教师参加;每次集体备课可确定 1 名主讲人做主题发言,参加教师做补充讨论和发言,形成集体受益的备课成效。

3.考核办法。教师出席并积极参与集体备课作为参评先进教师、学院奖惩的依据之一;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活动视为参加基层教学组织活动;集体备课需要上交学院集体备课记录表备案备查,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课程、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和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