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学院教学质量实施,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运行机构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以教研室为基础教学单位、学院为组织实施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学院在实施监控中的主要职能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监控工作;
2.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3.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与建设措施;
4.接受学校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5.做好教学质量评价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上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三、教研室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能
1.根据校院两级相关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标准、规范等要求,结合本教研室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2.认真落实各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教学质量要求;
3.接受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4.坚持开展和组织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四、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实施方式
1.听课制:提醒和配合校领导、教务处等管理部门的领导、学校督导专家、教学管理部门人员听课;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听课;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主动完成听课任务;督促教师互相听课。
2.检查制:建立教学质量日常检查制度。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教学日常检查: 配合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组织学院教学工作的常规检查并记录;
(2)定期检查: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授课计划检查、教案检查、试卷命题与阅卷检查等内容;
(4)随机抽查:配合教务处、教学督导组等机构对教师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授课的教案、学生的作业等抽样检查。
3.评教评学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对学生进行评学,组织教师进行评教,
高度重视校教学督导组专家、相关部门领导的评教。五、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1.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材、板书、语言表达、课堂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手段、课程考核等内容;
2.课外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课外作业、课外答疑、课程试卷、课程成绩等内容。
六、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获取与反馈
1.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教师、学生、教研室、校教学督导组、学院、学校。
2.信息获取形式包括:个别反映、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反馈、学院反馈等。
3.所获取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教研室和教师本人,涉及相关学院和具体部门的,同时反馈给该相关学院和部门。
4.主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员)具体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并按学校相关要求做好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5.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实行公开化、常态化管理,获取并经分析汇总的监控信息在学院内公开。
6.学院对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控,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