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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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来源:教学制度 编辑: 西理小马 发布时间:2021-09-22

教研室是按课程和学科建立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负责人,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开展教研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主持该教研室的全面工作,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任务。

2.积极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师德建设工作、理论学习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 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防止和杜绝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发生。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

3.督促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参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4.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法活动,完善集体学习、集体备课、集体教改、集体攻关的工作机制,推动集体教研常态化、实效化,重点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听课, 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按照学校和学院教学安排,组织、协调、落实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下达教学任务,完成学期工作总结。

6.安排教研室教师的监考巡考工作,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并对本教研室教师阅卷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教师按时提交成绩和试卷。

7.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制定教研室的新进教师计划,并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8.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年度考核表和聘期考核表的核定工作,依据实际情况统计本教研室专兼职及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向学院提供基本数据。负责本教研室各类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

9.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建立新老教师“传帮带”工作机制,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10.组织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比赛,发挥集体智慧打磨思政“金课”,推进听评课常态化工作。

11.严格教学环节管理,组织做好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课和期末考试工作,

做好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1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要在本教研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明确地做好上下协调、彼此沟通、化解矛盾等工作,重大决策要和学院主管领导沟通。

13.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之间亦要充分理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分工,形成制度,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14.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办法

1.每年年底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一年工作进行岗位考核,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述职汇报。

2.由学院领导和教研室全体成员参与考核工作。

3.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合格”加上“优秀”之和超过 2/3 人员即考核为合格。有 1/2 人员投票优秀则考核为优秀。有 1/2 人员投票不合格则考核为不合格。考核年度内如教研室出现教学事故或者发生 2 次及以上教学差错者,则取消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教研室的考核评优资格。

4.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制度,考核优秀与合格者以教学分形式予以奖励,教学分根据学院年终奖励总额确定每个教学分所对应的奖励标准。对考核优秀者, 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分别奖励 60 个教学分、40 个教学分;考核合格者,分别按 40 个教学分、20 个教学分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免去其职务。

5.考核优秀与合格者,在职称申报推荐、岗位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