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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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来源:教学制度 编辑: 西理小马 发布时间:2021-09-22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1.积极开展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2.全面负责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保障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

3.主持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4.督促和指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教研室、实验中心开展教学工作;

5.制订和实施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的计划、方案等;

6.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

7.制定并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等,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建设;

8.组织实施学院教师的人才引进、培训、学习、交流或进修计划;

9.组织实施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10.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和上级交给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他工作。